
市委办
汨发〔2013〕3号
中共汨罗市委
汨罗市人民政府
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的决定
为进一步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,改善城市面貌,提升城市品位,充分发挥城市辐射带动作用,推动幸福汨罗建设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,就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作如下决定。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围绕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和建设幸福汨罗的总目标,根据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“十二五”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,按照“一江两岸多组团”城市布局,以“改造、提升、完善”为核心,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为抓手,高起点规划城市,高质量建设城市,高标准管理城市,高效益经营城市,着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、适宜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,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全面发展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以人为本、科学发展的原则。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市域经济发展、与市民物质文化实际需求的关系,把城市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、新型工业化、新农村建设协同推进,把“以人为本”的理念始终贯彻到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和经营的各个环节,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,努力做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协调一致。
(二)政府主导、市场运作的原则。解放思想,敢于让利,做活经营城市文章。以政府投资为杠杆,以城市资源为支点,以优惠政策为外力,撬动社会投资、民间资本、银行信贷融入城市建设,参与城市管理,推动城市建设市场化、资金筹措多元化、资源利用商业化、基础设施社会化。
(三)规划引领、成片建设的原则。做到规划先行,规划引领建设,规划推动发展。确保规划实施制度化、规范化,切实维护规划的整体性和权威性,不因个人的意愿随意更改。同时,在规划的指导下加快土地成片开发、工程统一建设、街区规范设计,切实提升城市品位与形象,解决城市建设中浪费资源、彼此割裂等突出问题。
(四)依法依规、严格管理的原则。牢固树立依法建设城市、管理城市的思想,征收补偿要依法依规,切实保护合法权益,妥善处理征收中的矛盾和纠纷,重点解决好征收对象的安置、生计等问题;建设用地要做到依法、节约集约;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程序,加强监管,确保工程规范建设、阳光操作。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用地、非法买卖土地、违法建设和违反城市管理规定、破坏城市建设环境等行为。
(五)打造亮点、建设精品的原则。精心雕琢城市,高标准、高质量建设每一个工程项目,力争达到建一物、靓一点,建一路、靓一线,建一块、靓一片的综合效果。
三、目标任务
围绕“长株潭城市群的卫星城市、洞庭湖生态经济圈的明星城市、全省优先发展的中等城市”和“30万人口城市规模、30平方公里建城区面积”的发展定位,以端午龙舟文化为“脉”,以汨罗江为“轴”,充分聚集各种力量,激活各种资源,倾力打造功能完善、特色鲜明、环境秀美、形象一流的生态宜居之城、文化休闲之城。
近期目标(2013年~2015年):
一年出形象,二年见大效,三年创一流。旧城区方面,以道路提质为主,基础设施显著完善;以综合整治为主,市民生活环境显著优化;以街道“穿衣戴帽”为主,城市形象品位显著提升。重点区块开发方面,汨罗江风光带、滨江片区建设基本建成;汨罗江大道实现西延,城市北环线建成,西延片区开发初具规模;西湖公园基本建成,西湖公园片区建设全面推进等;省道308沿线开发稳步推进,南环线启动建设等。城市综合功能、产业发展、生态品质、个性特色实现新突破,综合竞争力进入全省一流水平。
远期目标(2015年~2020年):
城市人口规模达到30万人,建成区面积约30平方公里,省级中等城市基本建成;城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,商业金融、行政办公、休闲娱乐、文体卫生等城市元素得到新的充分体现,市民幸福指数显著提高,城乡一体化建设成效明显,率先实现全面小康;城市形象和竞争力进入全国先进县市行列,一个崭新的生态宜居城市、文化休闲城市初步建成。
四、工作重点
(一)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
城市规划的滞后,影响了汨罗城市建设的整体推进,要用1~2年时间突破规划阻碍发展的瓶颈。
一是高起点规划城市。在城市总规已修改完善的基础上,切实加快详规编制工作,迅速编制好包括片区规划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、城市道路交通等各类专项规划,并积极开展对城市空间形态、风貌特色的专题研究,合理确立“三主一标”(城市的主色调、主风格、主轴和主要片区的标高),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、指导性。
二是优化城乡规划布局。在抓好城市规划的同时,要完善市区与中心镇、重点镇、一般镇的规划体系,实现区域规划的一体化,着力培育各具特色的产业强镇、商贸重镇、文化名镇、区位大镇等,推动城乡互动发展。
三是加强规划管理监督。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规,凡未编制详规的区块,原则上不再审批建设项目。要进一步加大规划执法检查,对未按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不予验收,对违法建设的项目,要坚决进行整治或拆除。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,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。
(二)加快城市项目建设
城市项目建设事关城市形象,事关民生福祉,事关汨罗发展,必须集中财力、人力、物力,突出重点,先易后难,先急后缓,迅速掀起城市建设新高潮,打一场城市项目建设的攻坚战,科学合理地缩短建设周期,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如下五大重点建设任务:
一是“一带一园”开发建设。汨罗江风光带,汨罗江南岸东起新市古镇,西至拦河坝段沿江风光带建设工程,主要搞好汨罗江大道路面标准化建设;汨罗江大道东扩至新市古镇;汨罗江南岸景观及公益设施建设;汨罗江北岸堤的规划设计等。西湖公园,以原红旗水库为核心的环库整体开发,建设城市西片区,主要搞好生态休闲广场建设工程;环湖路、沿湖路建设工程;引、排水建设工程;水库大堤修缮、水库清污工程;安置区建设工程;商业综合体开发工程;岳长高速汨罗连接线和南环线与片区路网对接工程等。
二是“滨江片区”开发建设。汨罗江滨江片区,东至东风路,西至山水路,南至省道308线,北至汨罗江大道,开发建设城市东片区。主要建设高端商务、高档住宅、高品位休闲中心等;城市“绿心”建设工程;市民广场建设工程;路网、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;饮用水源保护工程;土地收储、房屋征收和安置区建设等。
三是“西延线片区”开发建设。汨罗江大道西延线片区,东至友谊河入汨罗江出口段,西至省道201线,北至汨罗江南岸堤,南至山塘路和站前路,开发建设城市西北片区。西延线片区规划设计;高泉路、劳动路、车站路北拓工程;山塘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;以原氮肥厂、水泥厂“退二进三”开发建设工程等。
四是旧城提质改造工程。城市景观设计工程;城西路、建设中路等主街道“穿衣戴帽”工程;集贸市场、公交站场优化工程;屈原桥汽车站搬迁、公共停车场新建等道路畅通工程;龙舟社区片区改造工程;大众北路北拓工程;高泉路、劳动路等道路改造工程;小桥坝巷、体育巷等城市背街小巷提质工程等。
五是城市南片区开发建设。配合平益高速汨罗段建设,加快建设城市南环线,东与京广高铁汨罗东站、国道107对接,西与省道201对接;省道308线提质改造工程;高泉路、大众路南延工程;双塘广场、神仙塘广场片区开发工程;新汽车站建设等。
(三)提升城市管理水平
1. 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。按照“建管并重、重在管理”的方针,完善“政府统一领导、职能部门各负其责、乡镇社区具体实施、社区居民共同参与”的城市管理格局。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、奖惩激励制度。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,加快启动数字城管项目建设。按照“管养分离”的原则,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,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社会化、专业化、产业化水平。
2. 彻底革除城区各种陋习。坚持重心下移、属地管理的原则。充分发挥乡镇的主体作用和社区的基础作用,强力形成“两级政府、三级管理”的城市管理体系。乡镇、社区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多管齐下,督导辖区居民严禁在城区燃放烟花鞭炮;严禁在城区街道搭棚办客;严禁在城区乱丢、乱倒、乱堆、乱烧;严禁在公共场所乱占、乱摆、乱搭、乱建;严禁在城区各门店出店和占道经营。
3. 严格执法管理。建立健全违法建设联合防控体系。完善预防和处理非法占地、违法建设工作机制。坚持防违、控违、拆违并举,以综合预防为立足点,以强制拆除为后盾,强力推进拆违控违工作。强化市政设施管理,抓好城市园林绿化、道路养护、环卫保洁等工作,建设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。
4. 深入推进创建工作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,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城市、文明城市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,全面开展“幸福家园”创建活动,实现机关单位庭院秀美,社区办公场所秀美,居民生活住所秀美的目标。加大城市公共设施保护力度,充分发挥公共设施的公益功能。加大城市客运市场管理力度,努力形成文明行车、文明乘车、文明停车的良好社会风尚。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社区、文明社区、绿色社区、健康社区和秀美机关、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。大力开展广场主题文化活动、全民健身活动,积极引导大众文化健康发展。
五、具体措施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成立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,由市委书记任顾问,市长任组长,市委、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,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,主要协调、指导城市建设,及时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,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城市建设,并加强工作调度,定期召开会议,通报情况,分析形势,解决具体问题,做好业务指导服务工作,督促工作落实。各工程项目相应成立指挥部,确立“一个项目、一名负主责的市级领导,一套班子、一个工作方案,一支专业队伍”的“五个一”工作推进机制,倒排时间、倒逼进度,确保项目如期推进。
(二)优化建设环境。要加强宣传教育,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,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城市建设,及时宣传报道城市建设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风尚,及时跟踪报道项目建设进度,使广大群众了解、支持、参与城市建设,自觉抵制各种不法行为、不良陋习等;国土、房产、住建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,主动服务、上门服务、“一站式”服务,尽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、简化审批程序、减免相关规费;公安等政法机关要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,排查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隐患,搜集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,对阻挠、破坏建设施工的违法犯罪行为出警要快、查处要力、打击要重、不留后患。
(三)严肃工作纪律。国家公职人员、各级组织要带头支持、主动服务城市建设。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作风不实、行政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、失职渎职的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依纪依规处理,公开曝光,对扰乱、破坏建设环境的党员、国家公职人员、监察对象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,情节特别严重、影响恶劣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。要充分发挥村、社区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,特别是在房屋征收、土地征用、施工环境、控建拆违等工作中,村(社区)、组干部要带头,共产党员要带头,基层骨干要带头,尤其是村(社区)干部要坚决做到“五个不”,即不做群众中的落后分子,不做落后群众的后台,不谋取私利,不为权势所屈,不包庇袒护违法违纪人员。
(四)拓宽融资渠道。策划编制好城市建设项目库,对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和重点片区改造、生态环境治理等综合性城市建设项目,要制定优惠政策,争取银行信贷支持,吸引大企业、大集团参与城市开发建设,引进综合服务产业。对特殊行业特许经营权、城市广告经营使用权、各类设施冠名权等依法进行转让、拍卖、租赁,变无形资产为有形资本。以城建投、交建投等为融资平台,充分运用配套建设、资产置换、股份合作、BT、BOT等投融资模式,募集建设资金,滚动开发各类城建项目。
(五)完善监管机制。组织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社会知名人士、群众代表等评议城市建设工作,推动城市建设科学化、民主化、社会化。同时,加大工程建设法律、纪律监督,预防职务犯罪和腐败现象的产生。政府及其部门投资建设的项目严格实行法人责任制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,对项目的决策、预算、招投标、资金筹集使用、工程质量等,严把程序关、审计关、质量关、监管关,严格合同管理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各指挥部人员要自觉接受执纪、执法部门的监督,确保廉洁高效。
(六)严格考核奖惩。建立健全城市建设考核考评工作机制,市委督查室、市政府督办室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,对每一个工程指挥部、每一项重点工程、每一个时间节点、每一位责任人进行跟踪督查,做到盯人盯事盯结果,并定期通报工程进度和督查情况,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。市委、市政府设立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工作特别贡献奖,对在城市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,对表现特别优秀、贡献特别明显的党员干部予以重用;对工作推进不力、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,公开评议,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中共汨罗市委
汨罗市人民政府
2013年6月17日
责编:huang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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